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进一步加强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自主权,发挥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结合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和学院实际,做好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齐景伟、包国荣
副组长:李大彪
纪检监察员: 包国荣
成员:张家新、史彬林、闫素梅、赵艳红、高爱琴、娜仁花(大)、娜仁花(小)、刘娜
二、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2021年毕业的本校全日制应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以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符合我校授予学位要求的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录用与申请专业研究内容一致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与申请专业研究内容一致的科研成果;
4.英语达到我校授予学位的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355分、英语四级考试425分,本科阶段蒙语授课的学生英语六级319.5分、英语四级355分);
5.申请人只能在同一级学科下申请,跨一级学科申请的由学院组织专家初审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定通过。
(二)资格审查
2021年3月3日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确定拟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后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准备参加考核。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和内容
2021年3月10日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2.考核遴选
2021年3月17日前,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各学科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公开进行,并留有文字记录和影像材料,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及创新培养潜力三个项目,考核时间为4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分配如下:
(1)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首先申请人通过PPT介绍基本情况(10分钟),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硕士论文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科研及所获荣誉情况和博士研修计划等;然后考核小组对申请者提问,考察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考生人文素养、心理健康和表达能力等。
(2)外语能力(20分):首先申请人用外语自我介绍(包括外语过级情况),然后随机抽取英文短文进行翻译,回答考核小组成员有关专业外语的其他问题。
(3)专业知识(50分):申请者回答考核小组提出的专业问题,以此全面考核申请人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能力。
3.考核成绩:考核结束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人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4.上报名单:2021年3月19日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本学院申请人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申请人名单,网上进行公示并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硕士导师和一位所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级别职称)的推荐信(网报系统下载),密封后提交;
2.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3.英语成绩单;
4.硕士课程成绩单(研究生院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真实材料,对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行为者,取消“申请-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监督电话
0471-4309278(学校);0471-4309171(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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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